我以為我在香港/馬來西亞會因為我的育兒方法而和長輩有沖突。很幸運地,事情沒有被像我想像中一樣。想法不同的地方當然有,但大致上還ok。譬如說我不明白為什麼要給小孩吃這麼多零食? 為什麼要用不好的食物作為愛的表現? 我叫長輩不要給E吃零食,有些尊重我的意願,有些說一年吃一次不用緊。我也不要把氣氛弄僵,就選擇一隻眼開一隻眼閉。兩個半星期的假期,E的飲食亂到完。回到英國,我立刻把E的飲食習慣調好。看她把有營養的東西一口一口吃進肚子,我鬆了一大口氣。

當然我的有些作風長輩也不認同。譬如說,我和E坐我媽媽的車。放E坐好後座的安全座椅後,我去坐前座乘客位。媽媽說哪裡有人讓孩子自己坐後面的! 哈?

媽媽也說我太嚴厲了。年初三,我們到舅舅家拜年。E和我爸爸拿餅乾,但她不肯說please。我和爸爸說她不說please就不能給她餅乾。爸爸就算愛孫心切,也聽我的。E當然哭了起來,我也不理在這麼多阿姨面前,我怎樣也堅持下去。我抱E到屋外,她很快冷靜下來,我告訴她,‘no please, no biscuit. OK?' 她點頭說yes。我抱她到我爸爸身邊,她說,’公公,biscuit please。‘

 

(分享) 教養孩子的兩大原則

猶記得一年前,我受邀到德國友人家作客,友人有一子,年約四歲,用餐前,友人特別以小碟子盛一小份食物和藹的告訴小孩:‘如果沒有乖乖吃完,那就沒有任何餐後甜點了。’

 

當日晚餐,美酒佳餚,大人痛快閒聊,年幼稚子不知何時已不聲不響離開餐桌,留下一碟只扒了幾口的殘食。

 

宴末,女主人端出巧克力冰淇淋,小孩一見是自己最愛的甜點,露出機靈的目光,百般央求媽媽分一些解饞,德國媽媽卻絲毫不為所動,只顧招呼客人。

 

我心中暗想,不過是四歲的幼童,做媽媽的何必如此一板一眼,嚴厲以對呢?

 

過了一年,再度受邀到同一家庭作客,小孩的改變著實令我吃驚。用餐前,媽媽依約法三章,只見小孩認真用畢餐盤食物,並徵詢媽媽同意,才離開餐桌到角落玩玩具。

 

所以,當天,小孩吃到了喜愛的餐後甜點。

 

德國友人對我說;‘對待小孩, 有兩個原則,一是事先的約法三章,二是事後毫不妥協。’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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